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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研究院 / 专家资源 / 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专家与企业间交流、合作,推动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CAWA)成立农产品流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是由农产品流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及科研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国内外知名学者、相关行政领导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相关企业专家型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行业研究及咨询指导组织。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搭建一个集中动态展示专家资源的平台,并通过组织开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咨询指导等活动,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才智,为有专门需求的政府部门、企业等单位提供“智慧产品”。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在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要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1、关注国内外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最新动态,对重大课题进行学术研究,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2、协调专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完成综合性研究项目。

3、编辑出版农产品流通行业相关书籍,宣传推广农产品流通理论、技术等;

4、组织专家讲学,为企业建设出谋划策;

5、参与农产品市场新建、扩建、改造升级的规划及相关指导;

6、针对企业需求提供相关个性化服务;

7、向联合会提出农产品流通发展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联合会提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秘书长由联合会相关负责人担任。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联合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主任召集和主持专家委员会会议,秘书长受主任委托,可召集和主持专家委员会会议。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专题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一条 秘书长主持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 委员


第十二条 委员条件

1、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学术带头人、行政主管人员、相关技术人员、业内企业家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教授等专家学者。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行业的最新技术及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评价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大成就和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 成为委员的程序

1、填报申请表;

2、主任办公会审定批准,并通告全体委员;

3、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四条 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两年,根据需要,可连聘连任。聘任专家不收取入会费,也不支付专家费。

第十五条 委员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专家委员会的活动和研究项目;

3、对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获取《中国批发市场》杂志等相关资料;

5、在联合会的《中国批发市场》杂志、网站上发表文章;

6、根据学术专业,被推荐参与相关课题、规划等项目。

第十六条 委员的义务

1、关心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维护专家委员会信誉和形象;

2、承担专家委员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3、 宣传农产品流通行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

4、为行业及联合会争取课题及研究项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9年3月18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