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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走进济宁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训食品安全

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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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是整个流通环节的源头,而批发市场是食用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为进一步抓好源头关,落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和入场经营者的首负责任,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9月16日,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到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济宁市果品批发市场对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共有2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食用农产品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授课,着重强调批发市场开办者须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入场经营者档案制度、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度、产地信息登记制度、检测(检疫)证明制度以及入场经营者须及时报告食用农产品信息、规范使用“一票通”、保持经营环境卫生等内容。同时,要求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食用农产品安全齐抓共管的积极氛围。